已被公安机关侦查、预审和检察机关批捕并向法院提起公诉、却始终交待不知其父母姓名的被告人赵富江,在北京丰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刑事被告席上,又故技重演,仍是交待不知其父母姓名。这个已上过学、不憨不傻的20余岁的小伙子,竟不知父母姓名,这引起青年法官张勇的怀疑和高度重视。宣布休庭后,张法官立即投入了调查核实。经查,赵富江现在家务农,此人老实憨厚,一直未外出,不可能在北京犯罪受审。这样一来,被告人露了原形。
进一步检查,赵富江原籍派出所来电话称:“在北京的赵富江是假名字,真实名字叫蔡成江,他是我们乡老东村农民,他冒充我们乡董堂村赵富江,是四年前当地打架斗殴闻名的混混。在家乡结伙盗窃,同伙早已被判刑。蔡是负案在逃犯,已在当地下达通缉令了。”
依照法律程序,检察机关撤回对赵富江的指控,重新侦查后又于1998年11月16日,以蔡成江犯故意伤害(致死)罪、盗窃罪诉至丰台区法院。
这个冒名赵富江的蔡成江,原籍与赵富江同镇不同村。自1993年冬至1994年秋近一年的时间,伙同本地3个许姓、1个刘姓青年,在本村和邻村多次结伙盗窃农民家中个人财产,盗窃的物品有自行车5辆、山羊六只、鸡、鹅11只及玉米等物,共计价值2000余元。蔡成江等5名盗窃犯罪团伙,已有3名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并被法院判刑。只有蔡成江和另一名许姓同伙负案在逃,已被下达了通缉令。
蔡成江流窜逃至北京后,更名改姓冒充认识的赵富江,多次变换暂住地点。但由于他恶习不改,本性难移,又犯下了更为严重的罪行。1998年4月1日晚上,在丰台区蒋家坟村租住一农民家中,因开院街门,与暂住同院的江西省籍的廖洪生发生口角并相互殴打。蔡成江恼羞成怒,恶性大发,抄起一根木棍狠砸廖的头部,致廖“颅脑损伤后造成呼吸循环衰竭死亡”。
案发后,公安机关查明系“赵富江”(实是蔡成江)所为,遂以故意伤害罪将冒名的“赵富江”抓获归案。蔡成江也口口声声自称是叫“赵富江”。在后来预审、检察批捕、起诉中,都以“赵富江”名字定案。
丰台法院最近以蔡成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,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又6个月,剥夺政治权利3年(民事赔偿10万余元问题,另案处理)。
宣判后,蔡成江低下了头,流出了悔恨的眼泪,但是晚了,只有在高墙内悔罪,痛改前非吧。